离婚后孩子生病医药费怎么分担律师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配套司法解释所确立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关于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在原则上应由其生父母双方共同负担。
即使在某些情况下某个家长的工作单位实行了对子女医疗费用的统筹保障计划,也应当按照既定的规定为该子女提供相应的报销或者补贴待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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